辐射防护系统所有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 辐射防护推拉门,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等必须符合*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器具0292.2-199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T16-200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以及较新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1、本标准的宗旨是;**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 辐射防护平开门,并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放射工作的发展。
1、从上述宗旨出发 辐射防护,对电离辐射源的使用必须将其产生的照射给予适当限制,从而防止发生对健康有害的非随机效应,并将随机性损害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