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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系统验收应在子系统功能连续完整、除医用氧气源外使用各气源设备供应气体时,进行气体管道运行压力与流量的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气体终端组件处输出气体流量为零时的压力应在额定压力允许范围内;
2、所有额定压力为350kPa~400kPa的气体终端组件处,在输出气体流量为100L/min时,压力损失不得**过35kPa;
3、器械空气或氮气终端组件处的流量为140L/min时,压力损失不得**过35kPa;
4、医用真空终端组件处的真空流量为85L/min时,相邻真空组件处的真空压力不得降至40kPa以下;
5、生命支持区域的医用氧气、医疗空气终端组件处的3s内短暂流量,应能达到170L/min;
6、医疗空气、医用氧气系统的每一主要管道支路中,实现途泄流量为20%的终端组件处平均典型使用流量时,医用气体有哪些,系统的压力应符合本规范*9.1.5条的规范。
液氧贮罐
使用液氧罐气源品质有保证,南宁医用气体,供应安全可靠,调峰能力强,使用管理上国内已有长期经验,应是推荐使用的方案。设计中在对其位置要求的规定中,现行各规范之间有冲突。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中无特殊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规定当液氧贮罐<3.0m3时,医用气体管理制度,可以与建筑物贴邻设置,但对于高层医疗建筑,医用气体技术规范,一般的需求量均**过3.0m3,此时设置距离若按照《氧气站设计规范》[8]为30m或50m。而参照YY/T0187-94的行业规范,当液氧贮罐>0.5 m3时,安全距离是7.5m。